根据中央办公厅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学校党校定于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举办2017年第四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党员发展对象[指: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讨论决定并以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时间为依据),并已履行相关组织手续被确定发展对象的人员]。
二、培训方法
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采用集中辅导与自学、讨论以及爱国主义影片观摩等形式相结合的方法。
三、培训教材
本次培训不设指定教材,必读材料:《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编青年学生入党教程十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四、教学安排与地点
时间
| 培训内容
| 主讲人
| 地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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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
(周三) 12:20
| 开班仪式
新党章与党内文件解读
| 夏 颐
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 望院B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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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学习
《信仰》
| 全体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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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
(周四)
13:30
| 从苦难辉煌到伟大梦想:青年的使命与担当
| 周明宝
国际商学院党总支
副书记
| 望院B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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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
(周四)
15:15
| “党员的初心”
| 刘涛
英语语言文化学院
党总支副书记
| 望院B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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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
(周五)16:00
| 自学
小组讨论
如何以实际行动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 全体学员
| 各组长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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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
(周一)
12:20
| 结业仪式
学习成果汇报
| 全体学员
| 望院B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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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1.培训班设班长一名,副班长一名。
2.全班划分为4个小组,每组设组长一名,组长负责组织讨论和考勤,并可指定组内学员负责记录讨论情况。
3.自学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讨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
4.讨论记录及考勤表于培训结束后一并交党校存档备查。
5.党校培训严格考勤,所有学员不得无故缺勤旷课;旷课或因故请假超过8学时的,不予结业。
6.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