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学校党校定于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举办2017年第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党员发展对象[指: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讨论决定并以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时间为依据),并已履行相关组织手续被确定发展对象的人员]。
二、培训方法
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采用集中辅导与自学、讨论以及爱国主义影片观摩等形式相结合的方法。
三、培训教材
本次培训不设指定教材,必读材料:《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编青年学生入党教程十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四、教学安排与地点
时间 |
培训内容 |
主讲人 |
地点 |
备注 |
11月14日 (周二) 16:30 |
开班仪式 新党章与党内文件解读 |
夏 颐 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
品院A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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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学习 《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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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 (周三) 12:20 |
“学青年习近平,做新时代优秀学子” |
田俊杰 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
品院A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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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 (周四) 14:00 |
一带一路与伊朗的作用 |
刘振堂 外交官联谊会副会长,中国驻黎巴嫩、伊朗大使 |
博文堂二楼报告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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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 (周四)16:00 |
解读党的十九大报告 |
顾黎明 校科技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
品院A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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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 (周五) |
自学 小组讨论 如何以实际行动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
全体学员 |
各组长自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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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 16:20 |
结业仪式 学习成果汇报 |
全体学员 |
品院A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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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1.培训班设班长一名,副班长一名。
2.全班划分为9个小组,每组设组长一名,组长负责组织讨论和考勤,并可指定组内学员负责记录讨论情况。
3.自学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讨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
4.讨论记录及考勤表于培训结束后一并交党校存档备查。
5.党校培训严格考勤,所有学员不得无故缺勤旷课;旷课或因故请假超过8学时的,不予结业。
6.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