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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新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新闻办公室 时间:2017-04-27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新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强化新党员从思想上入党、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新党员教育培训实施办法》的规定,学校党校定于2017年5月4日至11日举办2017年度第一期新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2016年发展的、组织关系在学校的预备党员。

二、培训方法

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实际,采用集中辅导与自学、讨论以及社会实践等形式相结合的方法。

三、培训内容

围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青年学子学青年习近平”专题教育,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具体课程参见教学安排。

四、教学安排与地点

时间

培训内容

主讲人

地点

备注

5月4日(周四)

13:30

开班典礼

夏颐

望院C116

大学生的廉政教育

陆爱华

5月7日(周日)

全天

自学

全体学员

学员自行安排

5月8日(周一)

12:20

“勇立潮头话担当”校第二届微党课大赛视频观摩

全体学员

望院C116

行政楼316

5月8日(周一)

18:00

学生骨干如何在青年学子学青年习近平活动中发挥作用

盛玲

望院C116

5月9日(周二)

16:20

小组讨论

如何认识、理解和践行“勇立潮头话担当”?

全体学员

各组长自行安排

5月10日(周三)

16:20

视频学习

《永远在路上》

全体学员

望院C116

行政楼316

5月11日(周四)

13:30

交流总结、结业仪式

各组代表

组织部老师

品院A504

五、注意事项

1.培训班设班长一名,副班长三名。全部学员划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组长负责组织本 小组讨论及小组学员的考勤;副组长负责记录讨论情况。

2.讨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记录及考勤表于培训结束后一并交党校存档备查。每位学员在培训期间向所在党支部上交1篇与学习内容相关的思想汇报。

3.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请假制度,因事因病请假的,须书面上报组长,经班主任批准。旷课1次或迟到早退2次以及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到或超过8学时的,不予结业。

4.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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