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正文

曹仁清同志任我院副院长 党委委员

作者:新闻办公室 时间:2013-11-04 点击数:

曹仁清同志任我院副院长 党委委员

11月1日下午,省委组织部干部三处处长王炅,省委教育工委干部处副处长、离退休工作办公室主任汤书明等一行3人来我校,宣布省人民政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曹仁清同志任职的决定。曹仁清任我院副院长、党委委员。

党委书记姚成荣主持任职决定宣布会,浙江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梅新林、我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王炅同志代表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讲话。他指出,省委这次的任命决定,是根据学校领导班子的实际和事业发展的需要,以及曹仁清同志的现实表现,经过审慎研究后作出的。省委认为,曹仁清同志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群众公认度高,有高校多个重要岗位的任职经历,熟悉高校管理工作,在今年公开选拔本科高校副校级领导干部中脱颖而出,因此担任浙江外国语学院副院长是合适的。他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对曹仁清同志及学校领导班子提出了要求。

梅新林在对曹仁清同志作了高度评价后表示,希望两校今后以曹仁清同志为纽带,进一步加强交流与联系。

姚成荣代表学校领导班子表示完全拥护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对曹仁清同志来校担任领导工作表示诚挚欢迎,支持曹仁清同志大胆开展工作。表示学校领导班子全体同志一定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同心同德,锐意创新,奋发图强,真抓实干,全力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共同把学校工作做好,让省委省政府放心,让师生员工满意。

新任职的曹仁清副院长在会上表达了对组织信任培养、同志们关心支持的感激之情,决心以新岗位作为新考场,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政治、政权、阵地意识与宗旨意识,公道正派做人、公平公正做事,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与全校师生一道,努力工作,积极进取,为实现学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贡献力量。

浙ICP备05029257号 版权所有:浙江外国语学院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地址:中国·杭州·留和路299号【310023】 电话:86-0571-8821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