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办公厅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学校党校定于2017年6月15日至 6月22日举办2017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党员发展对象[指: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讨论决定并以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时间为依据),并已履行相关组织手续被确定发展对象的人员]。
二、培训方法
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采用集中辅导与自学、讨论以及爱国主义影片观摩等形式相结合的方法。
三、培训教材
本次培训不设指定教材,必读材料:《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编青年学生入党教程十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四、教学安排与地点
时间
| 培训内容
| 主讲人
| 地点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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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周四) 14:00
| “做一个有情怀的这外人”(12:15-13:15
望院A208)
| 陶国霞
| 望院B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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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仪式及学生党员纪律教育
| 全体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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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与党内文件解读
| 夏 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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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周五)
12:20
| 视频学习《信仰》
| 全体学员
| 望院B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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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周一)
白天
| 自学
| 全体学员
| 学员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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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周二)
12:30
| 小组讨论
如何以实际行动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 全体学员
| 各组长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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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周三)
14;00
| “青年学子学青年习近平”
| 邱萍
全体学员
| 望院B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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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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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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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注意事项
1.培训班设班长一名,副班长一名。
2.自学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讨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
3.讨论记录及考勤表于培训结束后一并交党校存档备查,每位发展对象结合培训班学习内容提交一篇思想汇报给所在党支部。
4.党校培训严格考勤,所有学员不得无故缺勤旷课;旷课或因故请假超过8学时的,不予结业。
5.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