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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新闻办公室 时间:2017-06-15 点击数:

根据中央办公厅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学校党校定于2017年6月15日至 6月22日举办2017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党员发展对象[指: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支部讨论决定并以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时间为依据),并已履行相关组织手续被确定发展对象的人员]。

二、培训方法

由学校党校统一安排,采用集中辅导与自学、讨论以及爱国主义影片观摩等形式相结合的方法。

三、培训教材

本次培训不设指定教材,必读材料:《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新编青年学生入党教程十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四、教学安排与地点

时间

培训内容

主讲人

地点

备注

6月15日

(周四) 14:00

“做一个有情怀的这外人”(12:15-13:15

望院A208)

陶国霞

望院B203

开班仪式及学生党员纪律教育

全体学员

党章与党内文件解读

夏 颐

6月16日

(周五)

12:20

视频学习《信仰》

全体学员

望院B203

6月19日

(周一)

白天

自学

全体学员

学员自行安排

6月20日

(周二)

12:30

小组讨论

如何以实际行动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全体学员

各组长自行安排

6月22日

(周三)

14;00

“青年学子学青年习近平”

邱萍

全体学员

望院B203

视频学习

结业仪式

五、注意事项

1.培训班设班长一名,副班长一名。

2.自学以个人为单位进行,讨论以小组为单位进行。

3.讨论记录及考勤表于培训结束后一并交党校存档备查,每位发展对象结合培训班学习内容提交一篇思想汇报给所在党支部。

4.党校培训严格考勤,所有学员不得无故缺勤旷课;旷课或因故请假超过8学时的,不予结业。

5.经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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