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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选拔任用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工作公告(一)

作者: 时间:2019-06-18 点击数:

2019年选拔任用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工作公告(一)

浙江外国语学院2019年选拔任用部分

中层领导干部工作方案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部分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浙江外国语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浙外党〔2017〕43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岗位与职数

(一)中层正职

1.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处长1名;

2.东方语言文化学院院长1名;

3.西方语言文化学院院长1名;

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书记1名;

5.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

6.后勤服务公司总经理1名

7.浙江教学月刊社社长、总编辑1名

(二)中层副职

1.社会服务与合作处副处长、师干训中心办公室副主任1名

2.英语语言文化学院副院长1名;

3.西方语言文化学院副院长1名;

4.教育学院副院长1名;

5.跨境电子商务学院、科学技术学院副院长兼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学院副院长1名;

6.跨境电子商务学院、科学技术学院党总支副书记1名;

7.艺术学院副院长1名;

8.浙江教学月刊社副社长、副总编辑1名。

对无人申报或虽有人申报但暂无合适人选的岗位,经校党委会研究,可根据实际对中层领导岗位作适当调整或暂空岗位择时另行启动选任程序;因本次选任后空缺的相关岗位,学校也将适时另行启动选任程序。

二、基本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任用方式

采取面向校内平级交流与组织选拔的方式。

四、选拔任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善于做知识分子工作,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自觉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具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能够科学谋划,依法依规办事,团结合作,善于集中正确意见。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追求真理,淡泊名利,能够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6.正确行使职权,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批评与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7.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组织观念和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二)提任资格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其中博士毕业研究生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工龄。

2.党政管理人员提任中层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工作)的经历,或两个及以上单位(部门)工作的经历(包括上挂、下派、交流等挂职锻炼的经历)。

3.提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在中层副职领导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 技术职务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在七级职员及相应岗位(包括系、室主任,教工党支部书记、师生联合党支部书记等)上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提任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提任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符合任满一届的年龄要求。

5.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提任教学单位行政正职或教学、科研、研究生等业务主管部门、图书馆等的正职,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一般应当经过党校、干部培训机构、干部教育网络学习平台或者党委组织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达到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内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三年以上的党龄要求。

(三)部分岗位具体条件

浙江教学月刊社社长、总编辑,副社长、副总编辑,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相应的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四)时限要求与相关规定

1.本次的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党政管理职务任职时间等截至2019年5月31日止。

2.提任的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

五、选拔程序与大致时间安排

(一)制定工作方案。经校党委会审定后,公布本次选拔任用部分中层领导干部工作方案。6月18日(周二)。

(二)公开报名。个人自荐(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明确填写是否服从组织安排,不填写的视为不服从。);组织推荐(在二级党组织层面进行);自荐、组织推荐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表格(见附件)送交到党委组织部。6月20日(周四)下班前。

(三)资格审查与征询意愿。党委组织部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征询个人意愿,确定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名单。6月24日(周

(四)民主推荐。召开相关会议进行民主推荐:涉及学院院长、副院长的在本单位内进行,其他岗位在全校教师干部大会上进行。6月28日(周

(五)确定考察对象。校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对相关人员进行“凡提四必”审查。

(七)决定拟任人选。校党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八)任前公示。就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九)任前谈话。由校党委安排任前谈话,纪委同时进行廉政谈话。

(十)发文公布。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明纪律。本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加强监督。本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由纪检监察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监督。

七、附则

本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外国语学院2019年选拔任用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自荐表

      2.浙江外国语学院2019年选拔任用部分中层领导干部组织推荐表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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