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共浙江外国语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关于 做好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作者:新闻办公室 时间:2018-06-06 点击数:

各党总支:

2018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党员的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办理

1.已落实好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如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则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党组织或所去单位所在地的县(区)级党组织。

2.对暂时未能落实工作单位,户籍和档案不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到党员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对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学院党总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发放组织关系介绍信前要通过召开毕业生党员大会等形式,帮助毕业生党员增强组织观念、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每位毕业生党员知道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需妥善保管,需由本人到转入单位党组织报到并办理接转手续。尤其要强调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限,要求党员必须在有效期内落实组织关系。若有改派或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地点有误等情况,必须在有效期内回校更改。超过6个月未落实组织关系,造成自动脱党、预备党员考察中断或其它情况者,责任自负。

2.认真核查,做好党建材料归档工作。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应及时归入本人档案,归档前必须认真检查材料和手续是否齐备;归档时要认真仔细,避免发生错装、漏装等情况;归档后要通知学生本人与接收档案单位及时取得联系,确保材料不遗失,以免造成预备党员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因毕业而中断。

3.保质高效,按时完成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往省内的,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自行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转往省外的,请持《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于毕业前到组织部办理,收到介绍信回执后,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转接。

4.《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需发放到每位党员,由各学院自行印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电子稿及打印稿)请交组织部备案。

附件:1.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2.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

/uploadfiles/files/2018/6/201806060357139504.doc

中共浙江外国语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6月4日

浙ICP备05029257号 版权所有:浙江外国语学院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地址:中国·杭州·留和路299号【310023】 电话:86-0571-8821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