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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永华同志任职的批复(浙教院组〔2009〕20号)

作者:新闻办公室 时间:2009-09-25 点击数:

浙教院组〔2009〕20号

关于陈永华同志任职的批复

教学月刊社:

你社的请示收悉,同意以下安排:

陈永华同志任《教学月刊·小学版》主编。

浙江教育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9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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